欢迎来到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实验中心!

 

学校首页
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请输入搜索信息:
通知公告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药品管理制度

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

药品管理制度

一、统一采购

1.成立学院采购小组,根据实验教学使用量(各实验室提前上报实验教学药品采购计划)统一采购,按照流程向有关部门报批,获批后方可购买使用。

2.向有合法手续的试剂公司购买,试剂公司提供相关的复印件。

二、药品入库

1.试剂公司按照约定或合同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药品。

2.药品供货后进行入库管理。入库时由库房管理员对药品进行检查,保证包装完整、数量准确、标识清晰、符合要求,药品性质、标签不清时严禁入库。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员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,由库房管理员和实验中心主任完成入库手续并签字。由库房管理员上帐登记。

三、库房管理

1.库房管理员为库房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。

2.对药品进行科学分类存放:将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分开;将氧化物和还原剂分开;强酸和强碱分开;有毒有害品应放于阴凉干燥、通风良好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;强碱类应放于阴凉干燥、通风良好处,注意防潮;易燃或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等。并做好标识。

3.定期对药品库房进行检查,检查水、电、门、窗、消防器材等,加强防火、防盗意识,做好通风工作,并做好工作日志和安全检查记录。发现药品标签不清,包装破损,性状变化及时科学处理。

4.实验技术人员或实验教师按照实验药品使用需求领取药品,认真填写药品出库单,严禁学生领取。

四、使用管理

1.实验药品的使用由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,做到药品使用科学、合理,使用过程中要有安全防护设备。认真填写药品使用记录。

2.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实验室。实验完成后余量交回库房统一管理。并填写记录。

3.严禁将药品随意流出或对外出借。

4.提倡绿色生化实验,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使用。

5.对于实验产生的废物进行收集,科学处理,不得随意倾倒。

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