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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实验中心安全责任书

 

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

实验中心

 

 

 

实验室名称:

安全责任人:

 

 

保定学院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中心

实验室安全责任书

 

为保障我院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加强实验室消防、安全工作,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,保护师生员工及实验室人身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、《保定学院实验室工作管理规程》、《保定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》、《保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》等保定学院实验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,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责任书。

一、实验员和实验指导教师以及实验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的观念,提高安全意识,强化安全防范意识、责任意识、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心,克服麻痹思想,时刻提高警惕。

二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安全责任制。实验员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,是本室防水、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意外事故的安全责任人。实验指导教师在进行教学、科研、指导毕业论文(设计)等使用实验室的期间负责学生和实验室的安全及其后期责任。实验员及实验指导教师每年度必须和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,没有签订安全责任书的不能上岗。

三、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、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培训计划和应急预案,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,提高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。在进行教学、科研、毕业论文实验前,实验指导教师要对进入本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学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,如不遵守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。

四、要遵循“谁在岗,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验室钥匙原则上由该室实验员、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主任保管,教师或学生原则上禁止放假期间和夜间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,确因教学、科研需要单独进入实验室的,需向学院申请通过后方可开展工作,但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。学生实验期间如需使用危险化学品或精密、危险设备(高温、高压、高速等)时,需有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员在场,方可进行实验。

五、对实验所用的仪器、药品严格管理。严禁私自转让、出借危险化学品。建立健全化学药品领用制度,严格履行采购、出入库手续,严禁学生领用药品。建立化学品使用的动态台账,按实验做好使用记录。定期检查药品使用情况、仪器运行情况,如实填写仪器使用记录。破损容器和不清楚的标签及时更换,保证帐物相符。对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品,要经常检查,及时通风。剧毒化学品管理要坚持“双人(库管员、实验员)管理、双人(实验员、实验教师)领用、双锁”,按规定程序申请、采购,并做好出入库记录和使用记录。严防学生将实验药品带出实验室。

六、加强对易燃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、易制毒物品的使用和管理。必须严格执行《保定学院化学危险品、剧毒品管理规定》,不得在实验室的冰箱和橱柜内存放,随领随用,安全管理。使用挥发性易燃物应在通风橱内进行。接触细菌、病毒等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有害生物的实验,必须谨慎操作,减少向容器外繁衍的可能及生长途径。生物实验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。

七、对易燃易爆气体、助燃气体、惰性气体、有毒气体钢瓶要建立台账,妥善保管,分开存贮。使用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。

八、积极学习、研究实验室“三废”物质的科学处理方法。对于使用过的化学试剂和玻璃器皿不准随便乱扔、乱放、乱倒,必须集中分类存放,统一处理。确保实验“三废”达标排放,自己处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实验“三废”,要分开容器、妥善保存,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危废处置。

九、实验室要加强水、电、气的管理,不准超负荷用电,严禁乱接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,电源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,防止电源打火引发火灾事故。长期运行且放热的设备摆放通风处,严禁周围堆放杂物。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、电、气开关,关窗锁门。

十、实验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穿工作服,特殊环境下戴工作帽、手套、防毒面具等,加强劳动保护。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、饮食、打闹。

十一、各实验室要坚持每周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,内容包括:水、电、门窗、仪器、药品、消防器材、洗眼喷淋设备等,做好安全检查记录,随时消除事故隐患,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学院。

十二、实验室改建、扩建的建筑物或变更建筑物用途的项目必须符合消防、安全规定,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,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
三、实验室一旦发生事故,必须立即依照安全应急预案进行,积极组织人员抢救,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,并及时上报学院领导。

此责任书一式二份,实验室安全负责人、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各持一份。

 

实验室名称:

安全责任人:

 

 

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(盖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