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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实验中心应急预案

保定学院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中心

安全应急预案

一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,为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,减少损失和伤害,提高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,结合学校实验中心安全建设与管理实际情况,制定本预案。

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,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,保护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、学生生命及财产安全,防止环境污染,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,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。

坚持“以人为本、预防为主”的原则;实行校(学院、中心)两级管理,明确分工,依法规范。对突发安全事故反应迅速,科学处置。

四、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,由彭晓峰担任组长,葛旭升、张瑞庆担任副组长,负责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指挥、协调成员包括实验中心主任和全体实验技术人员,参加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

五、实验室主任、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为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,事故初起阶段,应及时领导学生协同处置突发事件。如发生无法处置的安全事故,立即报警并通知学院主要负责人,警察到来前,由学院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指挥、协调。

六、预防

1.实验室工作人员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,首先完善预防、预警机制,开展风险评估分析,做到早防范、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。

2.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,由实验室主任对实验设备配置、个人防护、应急设备器具、实验室安全行为、安全操作规程等做出明确规定。

3.对剧毒、强酸、强碱、易燃易爆危险品、加热设备、压力容器、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等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,发现遗失、不当存放,立即处置。

4.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,落实安全管理责任,加强日常安全巡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,在实践中经常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。

5.实验室主任要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,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。

七、安全状态监测

1.在实验室日常工作中,与实验有关的人员均有义务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监督、检查,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置、报备。

2.实验技术人员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。包括对仪器设备电气性能的评估;对装载易燃气体钢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检测;对化学试剂存放和使用的安全性检查;对实验室水、电、气运行状况的检查等。

3.实验过程中,注意监控实验室内的状况,包括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,水、电、气的状态是否正常,特别是气体贮存容器及其主要连接件(管路、阀门等)是否正常;实验室内有无异常气味、异响;非正常火苗、火花;空气中有无不明烟雾,地面上有无异物或不明液体等。

八、处置

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,现场人员应在自救的同时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,及时启动应急预案,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,迅速、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、互救措施。如初步处理仍无法控制,要立即打119、120及110报警,请求协同处理,同时通知学院领导、保卫处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。事故基本控制后,及时对突发事故进行侦测、调查,综合评估,控制危害的蔓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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